“违约金催收”引发争议!万科物业:已调整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近日,有部分业主反映,收到万科物业线上系统的物业费违约金账单,显示今年下半年7至12月份出现了违约金。
7月19日,万科物业方面发布情况说明,万物物业首席客户官杨光辉承认“系统规则未充分考虑业主实际感受”,暂停对符合条件的业主相关违约金计算,并承诺管家一对一沟通,展现其积极调整与服务的诚意。
杨光辉在情况说明中解释称,因不同城市物业费缴费习惯不同,公司在不同地区与业主签署的合同中,有按月、按季、也有按年缴纳物业费的合同约定方式。在合同中,也均有不按时缴纳需支付违约金的约定。在计算机系统中,这是一个基于合同条款的简单算法,但公司忽视了一部分业主的感受,即这部分在合同中约定按年缴费,实际却在按月或者按季缴费的业主。到了7月份,系统判断距离按全年缴费金额不足且已超过了6个月,就自动触发了催收违约金的信息,但业主认为自己已经缴纳了过去6个月的物业费。
对于此事,万科物业方面坦言“这确实给这部分业主带来困惑”。对此,万科物业于7月18日迅速做出调整:对于按合同约定应年度一次性预缴全年物业费但截至目前已缴清超过半年物业费的业主,公司即刻暂停对尚未提供服务的月份违约金的计算。
万科物业表示,公司的管家将一对一与业主沟通,确保业主充分理解公司的调整措施和诚意。为确保业主的集体利益得到保障,针对此类签署按年缴费合同的项目,万科物业也会尽快通过业主大会就合同条款和社区规约与业主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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