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华网安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周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 10 号翠林大厦 12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6.00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7.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9.0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议案 10 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二)披露情况: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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