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仇夏萍,是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勤勉地履行职责,出席所有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一些重要事项提出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仇夏萍,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在金融企业从事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6 年,
曾任海通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海通期货、开元投资等两家公司董事,富国基金、海通证券、海通吉禾、海通创意等四家公司监事,朗科科技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有其他兼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 股东大会
报告期召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报告期召 出席股东
开董事会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次未亲自出 开股东大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席会议 会次数
6 6 0 0 否 2 2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每一次
董事会前,本人必定会投入时间,认真审阅议案所附的各项资料,遇到疑问,即与公司董秘或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提出对一些细节处的修改意见。董事会上,与公司管理层
沟通交流,特别是对于公司这几年一直处于经营亏损状态和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较高
的问题,予以高度关注,并与经营管理层探讨解决的方法。对于董事会上所有的议案,
除涉及本人薪酬津贴的议案回避表决外,其他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且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集、出席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议公司定期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履行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任免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按时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审核,认真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议案,
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此外,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
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共发表 14 项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2023年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说明及独立意见
4月27日 次会议 2、关于 2022 年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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