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补
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网安”或“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公司拟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24年5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大投资”)递交的《关于增加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选举叶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提案内容
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8.29%,依据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的规定,提出以下临时提案:
鉴于李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及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更好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根据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提案及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作为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向公司提交《关于选举叶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提名叶鹏先生(简历附后)为深圳国华
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提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及时将该议案内容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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