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7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证券代码:00000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51 号首享科技大厦十一层 1111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51 号首享科技大厦十一层 1111 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减少至 5%以下。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华网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华网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5
二、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被质押及冻结的情况......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信息......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一、 备查文件......12
二、 备置地点......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国华网安 指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公司或中关村并购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 指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06BTB4T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1190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