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7 16:40:51 股吧网页版
*ST深天: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ST 深天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股票
(证券代码:000023,证券简称:*ST 深天)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7 月 16 日、
7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上涨且累计涨幅偏离值达到 15.4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2023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告。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9.3.1 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和(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由“ST 深天”变为“*ST 深天”。

3、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实
际控制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
至 2023 年年报披露日,林宏润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余额 1.37 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85%。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下同) 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第二十 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林宏润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
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1.37 亿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 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 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4、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 3 亿元,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56),公司预计 2024 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
存在应修正情况。

6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