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5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和
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2,994,115 股公司股票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523,777,297 股变更为 2,500,783,182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2,523,777,297 元变更为 2,500,783,182 元,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
最低限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和 2024 年 8 月 30 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30 日起 45 日内,现场申报为工作日上午 9:00-
11:00,下午 14:00-17:00。
2、联系人:张鸣鸣
3、联系电话:0513-80688810
4、联系邮箱:zhangmma@cnty.cn
5、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 268 号 2 幢
6、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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