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8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 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4-079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 年 9 月 13 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2024)苏 01 破 2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2、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变
更为“*ST 红阳”,股票代码仍为“00052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3、公司被南京中院裁定受理重整,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苏 01 破
申 62 号《决定书》,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年 9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
序的公告》,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苏 01 破申 62 号《决定书》,南京中院为有效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可行性,及时挽救企业,提升重整效率和效果,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4年9月13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2024)苏01破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南京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概述
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方水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倪新荣,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钱兵,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叶春东,男,该公司员工。
被申请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东风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杨秀,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吴敏,女,该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赵勇,男,该公司员工。
2022 年 9 月 14 日,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化
公司)以被申请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股份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对红太阳股份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请求先行预重整 2022年11月7日,本院决定对红太阳股份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2024 年 3 月 26 日,预重整管理人向本院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并
提出将红太阳股份公司转入重整程序。4 月 1 日,本院依法进行了听证审查。参与听证的红太阳股份公司、公司工会和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股东代表等各方均表示支持红太阳股份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本院查明:申请人太化公司与红太阳股份公司存在长期供货合同关系,经双方结算确认红太阳股份公司欠付太化公司货款 1,315.06 万元,经太化公司多次催要,红太阳股份公司未能清偿该到期债权。
被申请人红太阳股份公司是以绿色农药及其上下游中间体研发、
生产、销售为主业的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1991 年 6 月 13 日登记
成立,登记机关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公司于 1993 年 10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80,772,873 股,股东总数 23,875 户。
受各种不利因素影响,近年来红太阳股份公司逐渐陷入财务困境。根据红太阳股份公司相关财务报告显示,该公司于 2020 年、2021 年
和 2023 年均亏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账面资产总额
676,654.84 万元,账面负债总额 691,407.80 万元,净资产-14,752.96
万元。据该公司统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红太阳股份公司因债
务未按期清偿涉及71件诉讼及仲裁案件,金额合计490,468.13万元。因无法履行到期债务,红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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