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前,中国长城
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中信建投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3、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0 层
4、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5、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张悦、张铁
6、项目联系人:张悦
7、联系电话:010-56051807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000066
3、注册资本:3,225,799,088 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5、主要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
6、法定代表人:戴湘桃
7、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8、联系人:王习发
9、联系电话:86-755-26634759
10、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股票
11、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
12、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
13、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4、年报披露时间:2022 年年度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2023 年年
度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持续对中国长城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督导期已届满。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中国长城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中国长城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中国长城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在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要求办理股票的发行及上市事宜。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公司完善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4、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5、对公司进行定期现场检查,与上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募集资金专项核查报告、现场检查报告等材料。
6、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7、持续关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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