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局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局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局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资金管理、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存货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人力资源、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1、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董事局及管理层的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保证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及相关的议事规则,设立了在董事局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组成了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为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23 年 11 月,公司经过内部整合成立工商联动业务部,进一步加强对工商
联动品种的统筹管理,以规范化、制度化推进统购分销平台的战略布局。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建立一套完整的涵盖日常经营、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公司所有运营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体系,并及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使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财务报告审计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办法》《风险识别指引》《风险评估及应对指引》及《海王生物对区域集团授权审批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强化信息披露,加强风险管理等方式规范公司运作行为。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范运作的需要,2023 年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
(1)公司经营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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