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30 02:50:16 股吧网页版
海王生物: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
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约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约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约5.74亿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约3.02亿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局第
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
三、公司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策略及计划、特别风险及其他风险、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
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