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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
开工会联合会委员会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独立董事 4 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林伟斌先生(董事长)、任玮先生(副董事长)、方健辉先生、胡明先生、颜庆华先生、夏智文先生、林子豪先生;
独立董事:李锡明先生、刘全胜先生、张平先生、吴杨辉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没有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美军先生(监事会主席)
职工代表监事:彭斯琦先生、何建山先生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第九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2024 年 6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胡明先生
副总经理:颜庆华先生、夏智文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涵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进行认真审查,没有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提名委员会认为,胡明先生、颜庆华先生、夏智文先生、李涵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李涵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亦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要求。
上述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李若莎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若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电 话:0755-86000096 电 话:0755-86000096
传 真:0755-86331111 传 真:0755-86331111
电子邮箱:gjnygf@126.com 电子邮箱:gjnygf@126.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
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 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
场 A 座 22 楼会议室 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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