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
通知》(财会【2023】21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准则解释第 17 号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7 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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