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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2 21:49:40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浙江
发表于 2024-09-12 17:09:50

公告日期:2024-09-13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4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通
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后,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1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9/6,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
总经理盛建华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4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25.00 万股~250.00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0.77%~1.55%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盛建华先生提议公司制定第二次回购股份的方案,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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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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