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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8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3分钟,发言总体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

由于本次 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 按登记统筹 安 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
上发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大会会务组进行汇总后,递交公司有关人员予以解答,股东发言原则上按持股多少的顺序进行排列。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各项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弃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入投票箱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对采取累积投票的议案,在投票意见栏填写选举票数,总计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在会议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七、股东对各项议案表决后,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由计票、监票人员(会议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进行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目 录

会议议程......1
议案表决办法......2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3
议案二:关于聘请公司 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

附 件:第 六届董 事会非 独立董 事候选 人简历 ......9
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6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17
议案五: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23

附 件:第 六届监 事会非 职工监 事候选 人简历 ......24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通过议案表决办法

三、推举监票人员

四、听取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五、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计票,并宣布投票结果

六、宣读会议决议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八、宣布会议结束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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