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 2024-56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 年 9 月 20 日,
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黄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1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1 人,其中刘健董事长、张宜刚董事、任晓涛董事、朱志龙董事(视频电话)、杨小雯独立董事(视频电话)、武常岐独立董事(视频电话)、陈汉文独立董事(视频电话)、赵磊独立董事(视频电话)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外部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于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结束时任期届满。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按照规定要求,
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邀请招标工作。根据评标结果,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主审所,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提供相关境内、境外审计、审阅等服务,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总体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92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 54 万元)。
如因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的增加或减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 关 于 变 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公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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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下列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 名):
执行董事候选人:刘健先生、黄昊先生。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朱志龙先生、张英女士、邵亚楼先生、徐一心先生。
1.同意提名刘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同意提名黄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同意提名朱志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同意提名张英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同意提名邵亚楼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同意提名徐一心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执行董事的薪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确定,非执行董事将不会就担任董事职务向公司收取任何报酬。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就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以上候选人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提交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议。
以上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三、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下列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4 名):
杨小雯女士、武常岐先生、陈汉文先生、赵磊先生。
1.同意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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