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4 22:49:07 股吧网页版
美的集团: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5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情况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一条 为维护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21,698,75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80,115,778
元。 元。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021,698,756 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980,115,778 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一节 股东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
金; 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修订前 修订后

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
的其他义务。 的其他义务。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