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0 15:52:02 股吧网页版
金融街: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14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周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9:15)至投票结束时间
(2024 年 12 月 10 日 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4 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4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金融街公寓 D 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选举袁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被代理人的股东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受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股东大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12 月 6 日、12 月 9 日(9:00~11:30,
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13:40~14:40,14:40 以后停止现场
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14:5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金融街公寓 D 座。

3.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