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 AAA
债券信用等级: AAA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期: 2024 年 11 月 20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已于2023 年4月 1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72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7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期债券简称为“24 金街 09”,债券代码为“524026”。本期债券发行
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000 万
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将对主体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
产为 3,641,013.84 万元(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2.7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7.1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8,119.73 万元(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4,280.36 万元、84,635.97万元和-194,557.13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
(1)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6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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