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4-031
长 虹 华意压缩 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关
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
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
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商贸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计提 2023 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7.00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
2024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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