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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7 20:43:23 股吧网页版
东旭光电: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4-
01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又因期初数无法确定,亦无法于原定时间披露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
东旭光电、东旭 B,股票代码:000413、200413)已自 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
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
告,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又因期初数无法确定,亦无法于原定时间披露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股票代
码:000413、200413)已自 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一、相关进展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涉及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的核实查证工作仍在进行中,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正在全力推进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加强与年报编制各相关方的工作沟通,争取尽快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审议,完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

二、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截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未能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股票代码:000413、200413)在定期
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若公
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股票代码:000413、
200413)已自 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
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则公司将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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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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