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是犯罪行为!天理何在?法律何在?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月5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95.95亿元,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64%。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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