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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第五章 公司党委...... 28
第六章 董事会...... 31

第一节 董事...... 31

第二节 董事会...... 34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0
第八章 监事会...... 43

第一节 监事...... 43

第二节 监事会...... 44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50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51

第一节 通知...... 51

第二节 公告...... 52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5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4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56
第十三章 附则...... 5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改(1992)42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9120378B。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7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118 号文和证监发字(1996)119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35万股,于 1996年 8月 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Yihua Chemical Industr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宜昌市猇亭区,邮政编码:44300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82,914,712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不低于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 1%落实,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利用和发挥其地理、经济优势,大力发展化肥和其他化工产品,面向市场,优化产品结构,拓宽经济渠道,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并在中国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尽力使公司股东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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