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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8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4-4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7 日上午 9 点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总裁程杰先生主持。
(六)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44人,代表股份266,600,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966%。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09,999,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8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7人,代表股份56,600,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2人,代表股份57,313,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713,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7人,代表股份56,600,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
1.关于确定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6,474,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
反对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弃权3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187,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3%;反对 8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7%;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白晓松先生、邓蓉女士、孙金妮女士、徐培清先生、程杰先生、丁红岩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白晓松先生为公司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261,367,7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71%,选举白晓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2,080,8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8696%。
(2)选举邓蓉女士为公司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259,413,8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42%,选举邓蓉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0,126,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4604%。
(3)选举孙金妮女士为公司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262,916,31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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