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43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山高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保理”)拟作为委托人/发起机构/资产服务机构,以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应收或应付款作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支持票据业务。2024 年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支持票据概述
山高保理拟作为委托人/发起机构/资产服务机构,将其受让取得应收账款债权或供应链债权形成的保理融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委托信托公司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并发行“山高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系列产品(具体资产支持票据名称以最终获批、单期发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资产支持票据”或“资产支持票据”),本公司拟作为资产支持票据差额支付承诺人。本资产支持票据产品额度合计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实际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最终出具的《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资产支持票据基本情况
1、基础资产:基础资产为发起机构在资产支持票据设立日、循环购买日(如有)信托予资产支持票据信托的保理融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
2、交易结构:由信托公司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资产支持票据募集资金用于向发起机构购买合格基础资产。
在资产支持票据存续期间,资产服务机构为资产支持票据提供与基础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最终将按约定划入资产支持票据信托账户。
公司拟作为资产支持票据差额支付承诺人,承诺对资产支持票据信托账户资金不足以按照《资产支持票据信托之信托合同》约定的分配顺序支付该兑付日应付的相关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具体内容以公司出具的差额支付承诺函为准。
3、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具体发行期数不限。
4、发行对象:合格投资者或其他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投资者。
5、发行利率:实际发行利率视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6、产品分层: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如有)。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如有)由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认购。
7、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如有)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8、挂牌交易场所:交易商协会。
三、资产支持票据各方情况
1、主承销商:由合格证券公司或银行机构担任资产支持票据主承销商,承销资产支持票据。
2、发起机构/委托人/资产服务机构:山高保理拟作为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起机构/委托人,委托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开展资产支持票据业务,并作为资产服务机构为资产支持票据信托提供基础资产回收、资金归集和催收等服务。
3、初始债权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或其外部供应商。应收账款债权的债权人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的下属公司为必要条件;供应链债权的债权人是指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外部供应商。
4、差额支付承诺人:本公司拟作为资产支持票据差额支付承诺人,向资产支持票据信托的受托人(代表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
为确保受托人设立的资产支持票据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的顺序支付信托应付的相关税费及信托应付的各项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的各期预期收益、应付本金,公司承诺按照《差额支付承诺函》(以下简称“本承诺函”)的条款和条件,对信托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应付的相关税费及信托应付的各项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1)公司承诺,对信托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应付的相关税费及信托应付的各项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公司承诺,若受托人解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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