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8 22:27:37 股吧网页版
山东路桥: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9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63
转债代码:127083 转债简称:山路转债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83

2、债券简称:山路转债

3、本次调整前“山路转债”转股价格:8.01元/股

4、本次调整后“山路转债”转股价格:7.83元/股

5、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7月16日(除权除息
日)

6、“山路转债”转股期: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3日。

一、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号)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83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83,600.00万元。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相关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派息、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
股 本 1,560,996,043 股 扣 除 回 购 的 股 份 9,159,925 股 后 的
1,551,836,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9,330,501.24元(含税),占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9.38%,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再行分配。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鉴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560,996,539 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调整后的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0,996,539 股扣除回购的股份 9,159,925 股后的 1,551,836,6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99999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79,330,435.34 元(本次实际派发时,因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时采取保留六位小数的处理方式,本次实际派发总额存在一定的尾数差异);公司 2023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户股份)折算
的 每 股 现 金 分 红 ( 含 税 )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