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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作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路桥”、“公司”、“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山东路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号)的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 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8,36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83,600.00万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9,672,000.00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4,826,328,000.00元,上述款项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于2023年3月30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11,736,633.09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24,263,366.9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XYZH/2023JNAA1B00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
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98,588.6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3、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7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截 至 2024年7月 14日,公司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9,343.3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号 金投资金额 (含已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1 国道 212 线苍溪回水至阆中 PPP 项目 60,000.00 37,827.00
2 石城县工业园建设 PPP 项目 70,000.00 45,868.58
3 会东县绕城公路、城南新区规划区道路工 50,000.00 27,218.36
程项目、老城区道路改造工程 PPP 项目
4 S242 临商线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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