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 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9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 1-
6 月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19,105,511.4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50,386,517.31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929,616,206.88 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
成果,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 总 股 本 1,560,996,539 股 扣 除 回 购 股 份 9,159,925 股 后 的
1,551,836,6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1,036,732.28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
司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5%,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利润分配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及公司实际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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