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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9 18:47:10 股吧网页版
武商集团: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0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3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为维护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1.5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0.50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9,523,809 股-14,285,714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4%-1.8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二、本次回购股份相关方案于 2024 年 8 月 5 日经公司第十届九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存在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
案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拟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出售,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存在已回购未出售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前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收到董事长潘洪祥
先生《关于提议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以下简称“《提
议函》”)后,拟定了股份回购方案,本方案已于 2024 年 8 月 5 日经
公司第十届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 2024 年 8 月 6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4-029、2024-030 号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6.79 元/股,公司股票
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14.35 元(每股净资产=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037,050,361.53
元/截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总股本 768,992,731 元),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50 元/股,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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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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