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46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8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 2023 年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40)。
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周蔚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恒”,持有公司 23.95%的股份)出具的《关于增加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函》,提出将《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将中海恒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提案后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6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9 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24 年 6 月 1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 18 号公司会议室
(九)提示公告:公司将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
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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