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3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449,19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96 元,共计募
集资金 275,999,987.12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396,226.42 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272,603,760.70 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
相 关 的 新 增 外 部 费用 1,498,536.99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1,105,223.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47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71,105,223.71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71,105,223.7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71,482,582.20
差异 G=E-F -377,358.49
注:差异系尚未支付的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
部证券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