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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5 20:47:05 股吧网页版
珠海港:关于董事局、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6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7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局、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
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局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及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已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局主席、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局、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陈少幸先生(董事局主席)、冯鑫先生、朱丹女士、宋锦霞女士、薛楠女士

2、独立董事:陈鼎瑜先生、邹俊善先生、刘国山先生、郑颖女士

3、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陈少幸先生(主任委员)、冯鑫先生、朱丹女士、邹俊善先生、陈鼎瑜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国山先生(主任委员)、陈鼎瑜先生、朱
丹女士

审计委员会:郑颖女士(主任委员)、邹俊善先生、刘国山先生
提名委员会:陈鼎瑜先生(主任委员)、冯鑫先生、刘国山先生
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冯鑫先生(主任委员)、薛楠女士、郑颖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个人简历详见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局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周娟女士(监事会主席)、朱远红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李学家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个人简历详见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2024 年 9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裁:冯鑫先生;

2、副总裁:薛楠女士、朱文胜先生、苗雨先生;

3、董事局秘书:薛楠女士;

4、财务总监:陈虹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李然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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