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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4 20:05:03 股吧网页版
岭南控股:董事会十一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4-059 号
广 州 岭 南 集 团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十 一 届 十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
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经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酒店”)及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车”)的经营与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花园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岭南酒店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东方汽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并同意公司与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岭南酒店及东方汽车分别签署《财务资助协
议》。上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均为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对比表》);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广之旅空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空运公司”)为保持其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于中国实施代理人计划中的客运销售代理人资格,需要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认可的担保单位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鑫港”)为广之旅空运公司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签署的《客运销售代理协议》(以下简称“代理协议”)提供保证担保,广之旅空运公司为中航鑫港的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

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的议案》,据此广之旅空运公司与中航鑫港签署《担保与反担保协议》及补充协议,中航鑫港为广之旅空运公司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已签署和将要签署的代理协议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广之旅空运公司为上述担保向中航鑫港提供反担保,包括银行保函2,000万元及保证金200万元。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的变化,同意广之旅空运公司与中航鑫港签署《<担保与反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广之旅空运公司向中航鑫港提供的反担保调整为银行保函 2,000 万元及保证金 36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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