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一节 股东 ......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第五章 董事会 ...... 18
第一节 董事 ...... 18
第二节 董事会 ...... 20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5
第七章 监事会 ...... 26
第一节 监事 ...... 26
第二节 监事会 ...... 27
第八章 党建工作 ...... 28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28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 29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 29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0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3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33
第一节 通知 ...... 33
第二节 公告 ...... 34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7
第十三章 附则 ...... 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简称“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广州市人民政府穗改股字(1992)5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于
1992 年 11 月 30 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1994 年
12 月,按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公司已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三证合一”手续,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40101231215412L。
第三条 公司于 1993 年 9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100,000 股,于 1994年 1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Hengyun Enterprises
Holding Ltd.
公司英文简称:HENGYUN GROUP。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开发区西基路 8 号(A 厂),邮政编码 51073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41,401,332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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