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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7 19:11:09 股吧网页版
金圆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一)14: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 09:15~09:25,
09:30~11:30 和 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1月13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国际 1 号楼 30 楼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码 栏目可以投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2.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
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 09:30~11:3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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