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目 录
专项报告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1-7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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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10339号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发展”) 委托,
对后附的航天发展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航天发展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航天发展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专项说明所述信息与经我们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形成结论。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航天发展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
三、鉴证结论
经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由航天发展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所述信息与我们在鉴证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 限
前期 计差错更 专项说明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 限 以 简 本 在编制 2023 年度财务 表过
程中,发现以前年度存在 计差错 本 现对这些前期 计差错进行更 ,并对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合并财务 表进
行重述
按照 企业 计准则第 28 —— 计政策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开
发行证券的 信 披露编 规则第 19 ——财务信 的更 及相关披露 企业
计准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开发行证券的 信 披露内容 格式准
则第 2 ——年度 告的内容 格式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 市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前期计差错情况说明如:
一 计差错项及产生的原因
检查发现,本 存在费用列支 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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