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09 18:25:19 股吧网页版
安道麦A:关于控股子公司所涉业绩承诺相关仲裁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4-28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所涉业绩承诺相关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

心)已受理,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申请人请求支付价格调整支付款项人民币 64,535,827 元、

相应损失赔偿金及律师费、仲裁费等申请人为提起仲裁而支出的全部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仲裁结果和损益

影响尚无法可靠估计。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道麦”或“申请人”)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仲裁

委员会”)发出的《<股权购买协议>(2019.11.6)、<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0.2.26)及<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二)>(2020.10.28)争议仲裁案受

理通知》(上国仲(2024)第 1292 号),公司作为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起的被申请

人为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或“江苏辉丰”)

的仲裁申请已获受理。仲裁机构与仲裁各方当事人情况如下:

(一)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名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二)仲裁各方当事人

1、申请人:安道麦

2、被申请人:江苏辉丰

法定代表人:仲汉根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事实、纠纷的起因

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所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根据 2020 年 2 月 26 日公司与江苏
辉丰签订的《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江苏辉丰承诺其子公司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农一网”)在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由其业务产生的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安道麦辉丰(上海)农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的平均年度毛利润(“农一网业务毛利润”)至少应达到人民币 860 万元(“农一网业务基准”)。如农一网业务毛利润未能达到农一网业务基准,江苏辉丰需按以下公式向公司支付价款,江苏辉丰应支付的金额(“价格调整支付款项”)=(农一网业务基准-农一网业务毛利润)×13,且江苏辉丰应承担公司因价格调整支付而需承担的全部税款和费用。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由农一网业务产生的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毛利润总计人民币 10,907,117 元,平均年度毛利润为人民币 3,635,706 元。江苏辉丰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64,535,827 元的价格调整支付款项。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 号)、《关于控股子公司所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9 号)和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收购安道麦辉丰(上海)农业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4)第 E00116 号)。

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向江苏辉丰发出《关于农一网业绩承诺价格调整支
付事宜的通知函》,要求江苏辉丰在 2024 年 2 月 18 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公
司支付人民币 64,535,827 元的价格调整支付款项。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向江
苏辉丰发出《关于农一网业绩承诺价格调整支付事宜的通知之二》,向其告知公司将诉诸必要的争议解决程序,并再次敦促江苏辉丰妥善履行价格调整支付款项的支付义务。

截至目前,江苏辉丰尚未向公司支付价格调整支付款项。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启动对江苏辉丰的仲裁程序。

(二)本次仲裁请求的主要内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价格调整支付款项人民币 64,535,827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能按时支付价格调整支付款项的损失赔偿金(以应付价格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