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
四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聂丽洁 程志堂 茹少峰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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