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委会
第六章 董 事 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董 事 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 事 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 部 审 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 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 则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及其出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改委(1992)30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转为社会募集方式
设立,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20313093X8。
第三条公司于 1993 年 12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12 号文批准,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50万股,于1994年 4月 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SANXIA PAINTS.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重庆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402284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3,592,220 元。
第七条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总工程师。
第十二条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党的委员会
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党的活动。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领导作用。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的领导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领
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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