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勇:男,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1年9月至1997年1月,任大连佳地针织厂财务经理;1997年2月至2003年10月,任大连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合伙人;2003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大连君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15年6月至2019年5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高级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年9月至今,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者成员,未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2023年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认真履行相关制度赋予我们的职责。
2023年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共11 次,实际出席11次,没有
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判断后投出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 年,本人出席了股东大会,没有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本人出席了下述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没有缺席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异议
专门委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事项
员会名 建议 具体
称 情况
对公司年度财务报 1. 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审议《公司 告的两次审阅意见: 及执行情况,认真听取了公司
2022 年度审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 风险管理部内审工作报告及内
计报告》、《关 注册会计师进场前 审工作计划,审核了公司所有
于 2022 年度 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重要的会计政策。2 对会计师
审计工作的 财务会计报表,在年 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督促情况:
总结报告》、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 审计委员会按照年度审计工作
审计委 2023-04-26 《2022 年度 后通过多种方式加 规程的要求和审计计划,履行 无
员会 公司内部控 强与年审注册会计 监督、核查职能,关注审计过
制评价报 师的沟通,在年审注 程中发现的问题,三次发函督
告》、《公司 册会计师出具初步 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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