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641 号
北 京 大 华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9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143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五层 519A [100071]
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审 计 报 告
北京大华审字[2024] 00000641号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控股)财
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属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新大洲控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二)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大洲控股对Rondatel S.A.(以下简称 22 厂)、
Lirtix S.A.(以下简称 177 厂)和Lorsinal S.A.(以下简称 224 厂)
预付牛肉采购款57,707,198.74元,其他应收款项15,207,580.14元,
合计 72,914,778.88 元尚未收回。我们无法就上述往来款项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大洲控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1. 欠缴税款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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