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落涉及事项影响已部
分消除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对新大洲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大洲控股”)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2150),相关强调事项段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上述报告。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对本公司
出具了《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审核报告》,表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落所涉事项的影响已部分消除,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2022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的内容
(一)强调事项
3.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新大洲控股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
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100%,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100.00%,大连和升的一致行动人京粮和升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100.00%。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100.00%。
二、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连和升”)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94%;第一大股东股权轮候冻结比例为 14.1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3%。
截至 2024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
解除冻结,大连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落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说明》之签字页)
董事长(签名):
副董事长(签名):
董事(签名):
2024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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