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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5 20:00:16 股吧网页版
北部湾港: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海码头”)发来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意向函》,其有意向参与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拟出资不超过 3.6 亿元人民币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认购方上海中海码头为公司关联法人,其本次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为了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顺利发行,经全体监
事同意,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 18:00 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B 座 15 楼 1529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
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 人,监事何典治、饶雄、罗进光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典治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鉴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海码头”)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其拟出资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继续扩大资本规模、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三)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委派的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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