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7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外币借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讨论,公司子公司向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借款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且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安连锁 刘纪鹏 卢建平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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