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19:03:17 股吧网页版
韶能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对容诚事务所 2023 年度开展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拥有 30 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19 家分支机构,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二)人员信息

容诚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2022 年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36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二、执业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自律处分 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事务所建立了完善后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签字合伙人:张先发,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金宁绩,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容诚事务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