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0 18:38:46 股吧网页版
华媒控股:2024-03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1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一

3、涉案的金额:原告请求本公司和衡阳新船山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支
付原告二违约金 103,518,630 元,共同赔偿利息损失 7,148,866.80 元,共
同赔偿原告三损失 44,932,200 元,共同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 300,000 元等,
涉案金额暂合计为 155,899,696.80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8 月 19 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
收到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一: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衡阳城建投)

原告二:衡阳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更新公司)

原告三:衡阳华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城公司)

被告一: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衡阳新船山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船山公司)

(二) 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原告一与被告一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2022 年 5 月 7 日签订的《新船山学院转设合作协议》已解除;

2、依法判令解除原告二、原告三与被告二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签订的《衡
阳华城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3、依法判令被告二配合原告三完成减资程序;

4、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原告二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以被告二拟增资
总额 534,980,000 元为基数,日利率 0.05%标准暂计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的违约
金 103,518,630 元,后段违约金按协议约定的日利率 0.05%标准计付至其配合完成减资程序之日止;

5、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二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以 130,289,3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5.175%标准暂计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损失 7,148,866.80 元,后段利息按年利率 5.175%标准计付至被告二配合完成原告三的减资程序之日止;

6、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三的损失合计 44,932,200 元(暂计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后段原告三处理终止协议善后事宜所发生的费用,原告三将另行追偿);

7、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 300,000 元;

8、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等全部诉讼费用均由二被告负担。

(三) 基本案情

2021 年至 2022 年,为参与和推进南华大学船山学院的转设工作,华媒控股
先后与衡阳城建投(原告一)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新船山学院转设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衡阳华城投资有限公司(原告三)作为最终主体承接南华大学船山学院的迁址筹建及转设工作。两协议均约定,如南华大学船山学院转设事项未获批或中止,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华城公司(原告三)为新船山公司(被告二)与更新公司(原告二)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 51%和 49%,并协议约定由更新公司控制和合并报表。新船山公司(被告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非关联方湖南省中泰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合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 36%、15%和 49%,以上注册资本均已现金形式实缴。更新公司(原告二)为衡阳城建投(原告一)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之日,由于南华大学船山学院转设事项尚未获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项目处于停滞状态。本公司认为原告提出的本公司和新船山公司的违约理由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诉讼请求不合理。本公司将主动与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并做好应诉工作,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因该案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