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受托管理曾经的“深圳第一高楼”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雯珊见习记者刘晓一)6月20日晚间,阳光股份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拓展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和”)拟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房地产”)签署《委托租赁服务协议》,京基房地产拟委托深圳瑞和整体为其持有的京基一百大厦(以下简称“标的物业”)的租赁招商及租户管理等事务提供服务,每期服务费为200万元(含税),以一个自然季度为一期。服务期限一年六个月,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值得关注的是,标的物业京基一百大厦曾是“深圳第一高楼”,系京基100城市综合体的主塔楼,共100层,高达441.8米。此次委托阳光股份管理的是位于地上6层至72层,属超甲级写字楼,建筑面积为17.35万平方米,可对外出租的使用面积约为16.71万平方米。
据京基集团官网介绍,京基100城市综合体于2011年建成时,不仅刷新了深圳城市的地标纪录,更是创造了享誉全国的蔡屋围城市更新模式,成为全国城市更新的典范之作。京基一百大厦是京基集团成名之作,重要性不言而喻。
阳光股份也在公告中强调,本次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资产管理规模,提高公司运营管理能力,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