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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4-64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阶段:本次诉讼已判决;
2、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根据《民事判决书》,涉案金额约为人民币 19,504.17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公司前期已经对该事项计提约 5,383 万元的预
计负债(不含税金额),因此诉讼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无重大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具体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事项概述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3)渝 01 民初 738 号]等法律文书,系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中美恒置业提起诉讼。公司、中美恒置业经与中建一局沟通协商之后,就本
次诉讼事项达成了初步的和解意见,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签订了相关协议。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中美恒置业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渝 01 民初 738 号],判决结果如下:
(一)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19,504.17 万元,该款分三次支付,第一笔款项 6,710.90 万元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前支付,第二笔款项 10,705.61 万元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第三笔款
项 2,087.66 万元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
(二)如果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逾期未足额支付第二笔款项达 30 日,
则剩余全部款项提前至清偿期,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确认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就两江中迪广场项目工程折价、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在 13,655.01 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驳回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101.70 万元,鉴定费 188 万元,保全费 0.5 万元,保全保险费
22.22 万元,均由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三、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前期已经对该事项计提约 5,383 万元的预计负债(不含税金额),因此
上述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无重大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具体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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