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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7 22:05:09 股吧网页版
*ST美谷:关于信达资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056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达资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生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163,677,923.79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年度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因
合同纠纷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5 月 24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信达资管起诉状的公告》。

信达资产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出具了《确认函》,同意只追索公司对剩余
7 项债权项下的本金人民币 81,923.17 万元范围内的担保责任,豁免公司对剩余7 项债权处本金以外的其他相关债权权益的担保责任,并承诺在 2024 年度不会
就此申请执行公司的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信达资管<确认函>的公告》。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前述《确认函》,亦以此答辩。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23)川 0107 民初 7293 号《民事判决书》,
其中判决“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主文第一项确定的被告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转让价款本金 163,677,923.79 元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京汉置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司法文书,获
悉本次诉讼案件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关于本案件公司已于 2023 年计提预计负债 160,404,365.31 元。公司将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年度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因本次诉讼案件的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原告信达资产有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若信达资产违反在 2024 年内不申请执行公司及其资产的承诺,则公司可能面临本年度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以及可能导致下述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若公司最终为本次诉讼案件承担保证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即被告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时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第 9.8.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会因此被叠
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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