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 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
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奥园美谷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否定意见具体内容
奥园美谷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2022 年度业绩预告》
时,未能取得全面客观的信息与证据以对财务连带责任、诉讼等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合理、准确估计,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估计金额进行计量。2023年 4 月 15 日公告新增诉讼,同日对业绩预告内容进行重大修订并重新公告。此重大缺陷会影响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中预计负债等报表项目金额的准确性,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失效。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奥园美谷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上述重大缺陷尚未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奥园美谷公司 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
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奥园美谷公司 2022 年
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二、关于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针对 2022 年业绩预告出现更正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 年进一步加强了业
绩预告编制和风险评估机制:1、在进行业绩预告前,问询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及关联交易事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况;2、在进行业绩预告时,召开公司管理层业绩预告专项会议,财务资金管理中心、和法务风控中心进行充分评估公司现金流情况、财务报表计提事项是否完整充分、主要合同执
行状况和潜在诉讼等风险事项;3、①对业绩预告经营业绩范围形成一致意见后由财务资金管理中心对财务部分进行完善编制、董事会办公室完善必要、充分的风险揭示说明;②若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则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4、按照信息披露管理流程完成对外披露。具体执行情况:2023 年业绩预告前,董事会办公室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了解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的冻结和执行情况、查询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对控股股东的执行情况、未实现的债权转让情况,评估业绩预告所涉事项的风险,初步编制业绩预告的非财务部分;公司法务风控中心结合合同和资产情况评估了公司目前诉讼及潜在诉讼,并形成风险事项清单;财务资金管理中心完成财务数据的初步核算及相关内容的编制。董事
会办公室汇总完成业绩预告初稿的编制后,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组织公司管理层
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业绩预告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经营会议,董事
会办公室和财务资金管理中心将业绩预告编制情况在会上做了说明,会后财务资金管理中心执行会议要求,与年审会计师进一步商定相关数据;2024 年 1 月 29日至 30 日,公司组织进一步评估、审核业绩预告事项文件的相关内容,同时财
务资金管理中心根据会计师的建议完善业绩变动原因。2024 年 1 月 30 日,董事
会办公室根据信息披露规则、触及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其他要求和公司制度,完
成 2023 年度业绩预告的对外披露。公司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前,未出现对 2023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更正的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所涉相关事项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众环审
字(2024)0101655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奥
园美谷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
项的影响已消除。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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